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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

发布:2026-07-23 12:41:02 字号: | | 【 打印 】
\ 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摘要


  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已公布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正文

   

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晋城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规定的体检考察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7:00

  地点:晋城市人民政府西门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有关规定。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考生,还应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

  (四)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及以上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考生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报到地点聚集,不能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报到时将所携带的手机、平板电脑、蓝牙耳机、蓝牙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持平和心态,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超声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请如实告知医生既往病史,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报考职位要求为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佩戴矫正眼镜。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三、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于近期同步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晋城市委组织部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6-2122332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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