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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2017年度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 择优选录489人

发布:2017-09-26 13:31:42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湖北启动2017年度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在全省范围择优选录489名员额法官检察官。9月24日上午,遴选笔试在武汉长江职业学院举行,1435名法检人员参加了考试。
  什么是员额法官检察官?
  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石,旨在把司法队伍中的优秀人才选入员额,实现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2015年7月起,根据中央制定的改革方案,我省将128个法院、130个检察院2.5万余名在岗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进行了分类定岗、择优入额,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入额法官检察官8396名,组建了审判、检察新的办案团队,其中85%的司法人力资源投入办案一线。
  为什么今年再次启动遴选?
  全省“两院”因调动、退休、转岗等原因,员额空缺较多,且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我省决定启动2017年度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
  哪些人员有机会参加遴选?
  省委政法委、省司改办介绍,这次遴选原则上在各法院、检察院符合遴选条件资格的人员中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其他类别公务员交流担任法院检察院业务岗位院领导职务的人选,也可参加此次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
  员额使用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控、以案定额、用额核准”的原则,向基层一线和案多人少的院倾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新进省市法院和检察院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要在基层院参加遴选。
  遴选有哪些环节,如何进行?
  本次遴选设有考试、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以办案业绩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笔试重点考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考核重点考察办案业绩,以客观量化评价为主。面试重点考察政治理论素养、法律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供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时参考。在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肃遴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省司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巡考。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司改办主任王兴於表示,此次遴选是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常态化之后的一次集中遴选,将严格遴选标准和程序,真正让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的人员进入员额,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