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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昌市西陵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10-10 13:16:31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宜昌市西陵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宜昌市西陵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全市(县市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到西陵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详见《西陵区2017年度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条件和程序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不含西陵区)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有两年以上选调岗位或同类岗位工作经历,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用人单位推荐报名。
  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于2017年10月11日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向西陵区人社局提供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名单。选调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予以取消。
  报考人员报名所需材料:(1)个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3)《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1份;(4)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5)《西陵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西陵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1份。
  2.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西陵区委组织部、西陵区人社局、西陵区委编办和西陵区纪委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选调采取考试(面试)和考核程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60%、考核结果占40%计算综合成绩。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考察对象填写《西陵区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组织考察组深入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二是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再次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专业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三是通过征求相关单位“一票否决”意见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等。区委编办负责对选调人员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核把关。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选调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集中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有关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考察对象中采取递补人选方式进行。
  五、选调录用
  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录用后,不保留原职级。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