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8年湖北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公告

发布:2018-10-23 10:20:1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8:30-12:00, 14:30-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农村道路交通“路长”公告
  为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根据《襄阳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按照本土化、专职化的要求,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公开招聘专门从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路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按片区划分,每个片区为一个岗位招聘1人,总共20人,详见《高新区公开招聘"路长"岗位一览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性,能够值夜班,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治安积极分子、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现居住地在报考片区岗位所在村、居委会。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路面交通执勤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如:酒驾、一次扣12分等)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就近报名,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8:30-12:00, 14:30-17:00)。
  2、报名地点。详见《高新区公开招聘"路长"岗位计划表》。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每人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名。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③退役军人、治安积极分子、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的推荐信;
  ④报名人员可提供各类技能证件及证书,如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件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报名点提前通知。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2个项目,其中男子10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交通法规。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报名点提前通知。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按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计算总成绩。按照公布的总成绩名册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治安积极分子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有高新区统一指定。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襄阳市高新区政府网站"求职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拟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人事关系,应当提前自行办理解除手续。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协助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分配到对应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高新区辅警标准,聘用人员与相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3270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