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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黄冈蕲春县引进乡村医生公告

发布:2019-05-14 10:43:18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湖北黄冈蕲春县引进乡村医生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1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蕲春县2019年公开引进乡村医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和《关于认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乡村医生到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蕲春县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引进乡村医生41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男性年龄在44周岁以下(197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7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乡村医生引进: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人社、卫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打印)
 
  1、《蕲春县2019年公开引进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
 
  3、个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引进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自愿报名
 
  1、高校现场报名
 
  蕲春县将参加黄冈市于5月24日上午在武汉中南民族大学体育馆举办的2019年“我选湖北·梦圆黄冈”人才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热诚欢迎各位有意从事乡村医生的到场咨询、报名。
 
  2、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持所需材料到蕲春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5月30日。
 
  报名地点:蕲春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18186339799(陈)
 
  (三)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参与指导。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的末位考生面试分数并列,则加试一场笔试并确定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其临床实践能力。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受检人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引进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引进人员选岗,选岗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20日内到录用岗位工作。
 
  被录用的乡村医生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管理、组织人事关系、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教育培训等严格按照《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咨询方式。涉及引进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请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 18186339799(陈)
 
  (二)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确保信息准确。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四)携带有关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并妥善保存。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乡村医生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由蕲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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