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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26-07-15 11:53:35 字号: | | 【 打印 】
十堰市郧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摘要
 
  十堰市郧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十堰市郧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正文
 
 十堰市郧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依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安排一览表》(附件1)。
 
  以下3个岗位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区人社局备案,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
 
  十堰市郧阳区二中039教育教学岗位,降低开考比例至1:2。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030医疗岗位,降低开考比例至1:1。
 
  十堰市郧阳区一中036教育教学岗位,降低开考比例至1:1。
 
  二、资格复审组织安排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采取集中复审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和7月17日(星期五),08: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应当由考生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因特殊原因,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方便查核)。
 
  1.《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招聘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招聘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5.招聘公告《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流水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流水必须提供一项)。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6.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应聘时已与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8.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7月17日17:30前)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附件5),可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提交至招聘单位邮箱。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7月17日17:30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至少2名工作人员确认并签字记录,视同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3.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依次递补。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及时进行递补。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对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5.因部分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较多,请大家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复审地点。为维持现场秩序,仅允许考生本人或委托人1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谢绝其他人员陪同。资格审核通过后每人现场交面试费50元。
 
  6.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避免错过资格复审机会。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从资格复审到确定聘用前,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yunyang.shiyan.gov.cn/)将陆续发布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持续关注。
 
  8.因场地受限,对各岗位资格复审时间段进行了初步划分,请考生按照附件1表上对应的各岗位审核时间有关安排参加资格复审。因故无法按照资格复审表上该岗位对应时间段参加复审的,可在2026年7月16日和7月17日资格复审期间,及时联系招聘单位按要求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咨询电话:十堰市郧阳区人社局0719-7232302。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安排一览表.xls
 
  附件2: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3.2026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放弃声明.doc
 
  文章来源:http://yunyang.shiyan.gov.cn/xxgkxi/fdzdgk/zkly/202607/t20260713_4962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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