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招聘166人公告
陵水县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招聘166人公告摘要
陵水县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招聘166人公告正文
陵水县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招聘166人公告
一、活动主题
2026年陵水县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暨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活动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5日
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待定,以“陵水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三、活动对象
现就读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大学生(实习岗)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岗)
四、参与条件
1.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信用不良等情况。
2.能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社团骨干(社团副会长及以上职务)、校级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各类竞赛获奖者、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4.本人自愿参加实践活动,并征得家长同意。
5.确保至少1个月的连续社会实践服务时长。
五、报名方式
01关注“陵水青年”微信公众号
02在菜单“青资讯”选择“返家乡”栏目。
03进入页面,首次登陆用户需按提示注册账号并返回登录,已注册的学生或有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账号的学生可直接登录。
04登录成功后点击“岗位列表”,再点击“区域筛选”,依次选择“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就可以看到陵水县的实践岗位哟。并按要求下载附件1和附件2填写并上传“报名表”,最后点击提交。
六、招募岗位
完整岗位信息表请点击下方附件查看
(如在“返家乡”系统未看到相应的岗位,属于岗位在审核状态,请耐心等候)
参与须知!
1.须严格服从团县委及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实习或见习的,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团县委履行报备手续。
2.实习见习期满后,学生需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实践合格证明,到团县委办理实习鉴定材料;无正当理由且实习表现不合格的,不予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3.实践期间,团县委将适时组织在岗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团日等活动,用人单位应配合团县委督促学生按要求参加。学生无故缺席相关活动累计达2次及以上的,不予出具社会实践证明,且后续不得参与我县“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4.大学生实践实习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6个月,见习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长可由用人单位与实习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学生一经录用,若出现未按时上岗、在岗期间无故旷工或缺席活动等情形,用人单位须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团县委,团县委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5.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团县委工作人员联络对接。
6.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由团县委依据相关规定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898-83385855。系统报名成功后,学生应及时加入指定群聊,报名相关问题可在群内联系群主或管理员咨询。后续工作通知将通过团县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陵水青年”及QQ群发布。入群后须将昵称修改为“报名岗位+姓名”,未按要求修改的,将作退群处理。
附件1:返家乡社会实践暨扬帆计划报名表.doc
附件2:返家乡社会实践暨扬帆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暨扬帆计划活动岗位表.xls
附件4:2026年大学生返家乡实践暨“扬帆计划”活动见习岗位表.xls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_5Zv2mfANetu2DuA6uh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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