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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雅星镇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

发布:2026-03-06 10:57:43 字号: | | 【 打印 】
\ 儋州市雅星镇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摘要


  儋州市雅星镇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8:00至2026年3月10日17:00。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儋州市雅星镇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正文

   

儋州市雅星镇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人员1名公告

  根据儋州市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关于规范管理农垦移交地方工作人员补充指导意见》以及《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居改社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儋府函〔2025〕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雅星镇工作实际,现就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此次考核主要面向

  农垦移交至雅星镇非居服务中心具备原农垦干部身份的在岗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八一社区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人员回避情况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与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至同一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招聘人员与雅星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儋州市农垦居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儋垦改发办〔202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等文件中,关于从原农场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聘用到农垦居工作的在岗人员薪酬待遇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雅星镇人民政府网”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8:00至2026年3月10日17:00。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7:00(截止报名后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指定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报名链接:https://cyp-fesco.oxcoder.com/#/index?code=a790b04a0380999fb3ea958c0e6eb5dc

  此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需在系统内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请提供);

  (4)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扫描件;

  (5)户口本(仅需户主与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6)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1);

  (7)个人无犯罪记录(可通过海易办APP/微信小程序-海南警民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报名表(签字按手印)、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由雅星镇党委讨论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雅星镇提出复检要求,并到雅星镇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雅星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雅星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镇党委研究讨论,相应取消此次考核招聘岗位。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雅星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等手续。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23782202。(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中共儋州市雅星镇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xz/yxz/gkml/202602/t20260227_4033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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