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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6-03-06 11:49:01 字号: | | 【 打印 】
\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摘要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周一)(上午8:30-11:30),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正文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海南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9】26号),结合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的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项负责项目管理、零星维修、维修改造及大宗物资采购等事宜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及维修采购)(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劣迹行为,个人信用良好;

  2.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适宜从事幼儿园后勤服务工作,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应变处理、自我情绪控制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影响履职的重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实操能力。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园区项目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涵盖项目立项、报批、进度管控、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全流程,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承担园区零星维修、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相关工作,包括维修需求对接、施工协调、过程监督及验收归档,确保维修改造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保障园区正常运营;

  3.负责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采购需求梳理、供应商对接、招投标组织及合同审查等事宜,严格把控采购质量与成本,杜绝资源浪费;

  4.作风廉洁自律,遵守采购与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

  5.建立并维护与外部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良好合作关系,保障沟通顺畅高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

  1.年龄38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项目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专业;

  3.熟悉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了解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地方政策,掌握大宗物资采购流程及相关要求;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幼儿园后勤工作的特殊性;

  5.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可独立完成工作汇报、合同文件、台账归档等工作;

  6.有幼儿园或教育机构相关后勤、项目管理、维修采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现场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1.报名、材料审核时间:2026年3月16日(周一)(上午8:30-11:30);

  2.地点: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南园区205办公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校园内);

  3.联系电话:0898-66279284。

  四、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1.来园填写《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应聘报名登记表》;

  2.请应聘者按照应聘的岗位条件,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及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无犯罪证明(通过海易办申请)。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五、考试形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项目管理、维修改造常识、大宗物资采购规范等综合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面试重点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业务实操能力、项目管理及维修采购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试时间

  电话另行通知。

  七、考试地点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南区园(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校园内)。

  八、入围通知及体检

  面试结束次日,电话通知面试拟聘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聘用

  1.体检及心理测评合格后,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择期办理聘用手续;

  2.监督机制: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对聘用名单提出意见或反馈问题,附属幼儿园将按规定程序核实处理;

  3.公示后的处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待遇

  1.参照本园聘用人员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2.住房补贴按海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申报;

  3.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假期。

  原文链接:https://www.hnrczpw.com/notice/8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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