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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说明

发布:2016-07-25 12:44:46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7年4月举行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目前备考的考生公共科目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户籍要求是考生报考的头号“拦路虎”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暂未公布,为帮忙考生提前了解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整理了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供考生参考。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规定:
  (一)户籍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29日(含当日)前,本人户籍必须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次招考中要求户籍的岗位,全部指岗位行政区划内户籍;因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划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两个省份,故大兴安岭地区要求户籍的岗位,仅指大兴安岭地区户籍。
  户籍和生源地的区别
  户籍:是登记户口的册籍,也就是登记户口所在地的文件。
  生源地: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 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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