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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鹤岗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54人)

发布:2022-04-27 14:34:16 字号: | | 【 打印 】
\2022黑龙江鹤岗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54人)摘要
 
  2022黑龙江鹤岗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54人)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00—5月9日17: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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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鹤岗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54人)正文
 

  2022黑龙江鹤岗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54人)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鹤岗市所属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山区利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到村(社区)任职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满18周岁(2004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条件设置标准参照公务员执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鹤岗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00—5月9日17:00,考生可登录鹤岗市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926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如实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按照教育及招生考试部门相关政策,考生为自考或成人高考学历,如存在无前置学历、学历之间有交叉重合、学历取得倒置等疑点问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例如: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等,如提供不了视为无效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请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需补充材料人员需在5月10日11:59分前补齐,并上传到报名系统,12: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


  (1)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告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黑龙江省内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相应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计算均为笔试成绩折算前(考试笔试总成绩=考生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时。


  网上报名结束后,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提供村村大学生报名登记表、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服务所在区、县管理部门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2022年鹤岗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4、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履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3道试题,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考生时刻关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发布的具体通知。


  6、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面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 1 年,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并发展入党。在村(社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内,不准通过参加其他考录等方式离开本工作岗位,一经发现,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取消本人事业编制身份,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鹤岗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5、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以市防疫指挥中心要求为准,进行相应调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鹤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68---3350085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468---3230505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gang.gov.cn/szf/tzgg/2022/04/418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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