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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思政课教师5人公告

发布:2025-07-09 13:02:30 字号: | | 【 打印 】
\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思政课教师5人公告摘要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思政课教师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8:30-2025年7月21日16:3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思政课教师5人公告正文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招聘思政课教师5人公告


  为加强师资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1948年建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厅级),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


  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hljnzy.edu.cn/。


  二、招聘计划


  学院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5人,详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三次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学院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三)学历、学位要求符合《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四)应聘人员若为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35(含)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含)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八)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8:30-2025年7月21日16: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结合发布的岗位招聘计划和自身报考条件,依次点选,并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供材料:


  将以下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


  {C}(1){C}本人身份证、免冠电子寸照;


  {C}(2){C}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C}(3){C}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


  {C}(4){C}需提供半年内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C}(5){C}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按照材料顺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4)应聘者报名时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注意看报名系统中的填写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应聘人员可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http://hljnzy.edu.cn/)中查询。


  (三)考试


  1.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根据具体试讲题目内容自行设计教学方案,试讲现场抽取一个题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之内,可制作PPT或使用板书的形式进行讲授,可携带讲义。专业专家现场提问,应聘者答辩时间5分钟之内。具体试讲题目见计划表。


  2.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岗位总成绩折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当同一岗位考生两种考核方式分值完全相同时,抽取备用考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高者优先。


  6.总成绩发布方式: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8.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体检及考核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拟入围体检、考核对象,经考核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到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公告、报名、考试、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http://hljnzy.edu.cn/)。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电话畅通、联络顺畅。


  2.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应聘者须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严格按照发布信息中的时间、地点、程序及相关要求应聘。因个人未及时查看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编:154007


  咨询电话:0454-8313973


  监督举报电话:0454-8311657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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