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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国土资源局遴选公务员5人公告

发布:2017-09-15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湖南湘潭国土资源局遴选公务员5人公告发布。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2︰00;报名可以直接到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612室)报名,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1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综合管理职位科员5名,列行政编制。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3.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5.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2︰00;
  2.报名可以直接到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612室)报名,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并提供电子版)、《2017年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及业绩的材料。网络报名考生需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邮箱:xtgtrjk@163.com,并主动联系确认。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于2017年9月22日8:30至17:00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审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资料不全者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8︰30—11︰30。考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5。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撰写调研报告两个环节。综合能力测试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综合素质及国土相关专业知识;撰写调研报告根据给定材料进行写作。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调研报告成绩60%综合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为1︰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湘潭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湘潭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前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出证明》(附件2),无法提供证明则依次递补。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调研报告成绩进行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由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转任人选需在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承诺服务五年以上;不符合的,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此次遴选由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5558709(湘潭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