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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益阳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二次)

发布:2017-10-22 11:58:2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南益阳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二次)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可结合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面向全市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益阳)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人员数量、资格及条件
  本次选调2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14人,事业人员15人。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份。公务员(参公人员)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进行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的人员,事业人员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参公人员)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人员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少数职位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见《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不足三年的,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按有关政策规定或与现单位商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5、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交流调配条件。
  6、以上时间界定截止2017年10月1日。
  (二)具体条件
  1、学历、专业等。见《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列专业为准(附件2)。
  2、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股。电话:0737-5221177。
  3、报名要求。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南县行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的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④报考事业岗位的提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编制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的复印件材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整个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与考察
  本次选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考察量化评分×0.4。折算分数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考察量化评化均为百分制。
  1、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只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1)组织考试。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此开考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须经南县2017年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开考,考生考试成绩不低于本次考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股领取。
  (3)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察
  按照不高于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县外考生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以及选调单位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县内考生由各选调单位实地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现单位的表现情况,有无违纪违规记录、专业特长、获得的荣誉等。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低于70分的不列为试用对象。
  (三)公示和调入。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递补
  在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考察量化评分低于70分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人员符合《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该办法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享受优惠待遇的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二)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拟选调人员,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选调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0737-5221411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7-5232555(纪检监察室)
  0737-5221177(公务员管理股、事业人员管理股)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737-5227758
  点击下载>>>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