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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永州江永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发布:2017-10-25 16:04:1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南永州江永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告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5日。报名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人数
  法官助理2人,执行人员2名,行政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及党政部门(乡镇)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岗在编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一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身体健康;选调后服从用人单位安排,5年内不允许外调。
  (一)法官助理
  1、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
  (二)执行人员
  1、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法学、中文类专业。
  (三)行政人员
  1、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江永县人民法院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网站下载并填写《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有关资料到江永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进行报名,或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njyfy@163.com。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情况,由江永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可对职位及专业作相应调整。不指定复习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范围为公文应用和命题作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凡参加笔试人员均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7、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江永县人民法院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8、公示。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9、调入。由县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入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5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幸福路县法院办公楼五楼),联系电话:0746-5722512。
  3、所需资料:(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份,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3)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永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江永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全程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江永县人民法院网(http://jyxfy.chinacourt.org)将实时公布本次公开选调相关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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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