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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2017-10-25 16:21:0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六楼602室组织人事处(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1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方案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归口湘西州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辖。学院是湖南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校园占地面积1200亩,山水环绕,交通便捷。为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4名。为确保人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引进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导下实施。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方案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六楼602室组织人事处(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考核程序前需提供毕业证书。
  4.面试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如出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并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
  6.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 11月16日至11月17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湘西职院组织人事处602室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等,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试讲、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方案由湘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35361 (赵老师、刘老师)
  点击下载>>>
  湘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