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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邵阳新宁县面向高校应届生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2019-01-17 19:26:34 字号: | | 【 打印 】
  2019湖南邵阳新宁县面向高校应届生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月14日,招聘51人,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湖南邵阳新宁县面向高校应届生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1名高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二)职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其它要求: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大院门口、县教育科技局公布栏发布招聘信息。普通高校适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微信报名和县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微信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到2019年2月14日下午5:30;微信报名地址:微信号13973974816。
  3.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月14日。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科技局七楼会议室。
  4.报名咨询电话:0739-4822950、0739-4822340。
  5.报名要求
  (1)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和资料(通过微信报名的人员①-③项可拍照后发送,第④项须直接发送本人电子照片,第⑤项须发送电子表格)。
  ①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和学信网学历证明(2019年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毕业的可在暑假期间资格复查时提供)。
  ④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⑤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
  (2)现场报名时,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受委托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应一个职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相同层次相同学科职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实行合并招聘的职位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由考生按所报学科自主选岗。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只设置面试。面试办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但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拟聘用人员的平均成绩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3.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1.暑假期间,对签订了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态度及表现等情况。
  如有复审、考察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宁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950(县教科局)
  0739-4822283(县纪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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