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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城市学院招聘编外辅导员公告

发布:2019-04-11 16:18:09 字号: | | 【 打印 】
  2019湖南城市学院招聘编外辅导员公告(5名)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合同制辅导员公告
  湖南城市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湖南省本科院校“双一流”建设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万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身心健康;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大学生辅导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设立辅导员岗位①理工类,辅导员岗位②社会科学类)。
  (二)招聘计划:根据学校现有辅导员结构和实际情况,招聘计划如下:
专业    性别 男性 女性 备注
岗位①理工类
(物理,计算机等专业)
1 1        笔试成绩分学科、分性别排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若某一性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科专业男女岗位数,但男性3人,女性2人数量不变。
岗位②社会科学类
(思政、哲学、文学、设计、艺术等专业)
2 1
  (三)招聘要求:
  1. 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2.专业要求:物理、计算机等专业2人,思政、哲学、文学、设计、艺术等专业3人(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要求英语专业或英语水平较高的艺术设计相关专业,具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同等情况下,担任过学生干部经历戓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者酌情优先。
  6.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7.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官网(http://www.hncu.net/)、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ncu.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一办公楼217室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④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将电子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命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ncursc@ 126.com)。
  (2)邮箱报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辅导员岗位① ”)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 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需要学校或研究生院开具相关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面试需携带个人简历,奖励,学术论文、著作、作品、荣誉等相关个人材料。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或心理测试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其中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3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7-6111336(张老师)、0737-6111010(周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学校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下载:
  湖南城市学院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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