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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26-07-16 12:35:01 字号: | | 【 打印 】
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公告摘要

  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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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公告正文

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将A1-A14、A17-A18、A21-A25、A28-A30、A32-A47、A49-A50、A52-A58、A60-A79、A81-A82、A84-A103、B14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15日(周三)8:30-17:00。

  2、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或《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薪酬发放原始明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待招聘单位审查完后自行保管好,只提交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本人不及时接听通知电话,或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教育网的有关公告、通知等信息。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地点安排

  文章来源:http://jyj.zhuzhou.gov.cn/c5402/20260710/i2512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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