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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7-10-26 15:18:5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 至17:3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可结合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进行备考。该教材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内容,适用于本次考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卫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卫辉市人民政府批准,卫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计划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40名,其中:审判辅助岗位10名;辅警岗位25名(其中男20名,女5名);司机5名(具体招聘条件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3天,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 至17:30)。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 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辉市友谊路新华书店对面)。
  1、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报名时填写《2017年卫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报考资格审核
  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报考者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当场公布审核结果。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及加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司机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2、加分
  (1)具有法院工作经历的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分(工作半年以上的,按一年计算),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2)报考法院审判辅助岗位所学专业是法律专业的笔试成绩加5分;(3)报考辅警岗位的,在部队服役两年的士兵加2分,士官或警校毕业生的加5分。以上加分条件不能重复计算,只取一项最高分。(4)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的士兵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计算。
  3、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人员体能测试的项目包括3000米长跑、立定跳远、100米短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比例达不到2:1的,全部参加面试,录取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方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时提交材料者,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本人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管理。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1300元(工资随上级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国家规定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市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分别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3-4488100(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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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