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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信阳市羊山新区治安巡防大队招聘巡防人员公告

发布:2018-04-12 09:10:54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羊山新区治安巡防大队2018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治安巡防人员20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通过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发布公告如下:
2018年信阳市羊山新区治安巡防大队招聘巡防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治安巡防工作;
  3.治安巡防人员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国家认证学历,退役士兵不受限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6.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初测)、笔试、面试、体能测评、考察、公示、签订合同、岗前培训考核的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0日止,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才信劳务派遣窗口。
  3.报名费(资料费及场地费):50元/人。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须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2018年信阳市羊山新区治安巡防大队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后,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隐瞒以及提供虚假材料与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4:0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标准附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2、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则优先录取退役军人或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另行通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河南才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河南才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八、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治安巡防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治安巡防人员每人每月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咨询电话:130 3372 8333 0376-6651316
  河南才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受委托发布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