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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教师招聘63人公告

发布:2018-06-27 13:53:23 字号: | | 【 打印 】
   为推动示范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3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公告】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6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在职教师(21人):语文10人、数学8人、英语3人。
  (二)高校毕业生(42人):语文10人、数学8人、英语3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4人、思想品德4人、信息技术3人、心理辅导2人。
  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并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平原示范区内在职正式教师不得报名),经过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过程中如有空岗,名额调剂至高校毕业生招聘名额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与所报专业一致;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河南省、新乡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同时取得最高学历本科及以上(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者,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不受最高学历限制);
  2、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有连续三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haxx.lss.gov.cn)及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发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
  1、在职教师:现场报名。报名者于2018年6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红底证件照片2张到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2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各位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等候面试通知。
  2、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高校毕业生于2018年6月14日至6月22日24: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红底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pysfq2018jszp@163.com(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报名专业+姓名)。
  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社会事务局将根据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择优初选应聘人员,并在2018年6月27日18:00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各位应聘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
  3、报名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6月27日前自行到考生发送报名信息的邮箱打印准考证。如通过初选人员在6月27日18:00之前未收到准考证邮件,请与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0373-7553179 0373-7553035联系。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专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行测及学科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至平原示范区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在职教师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高校毕业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同一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查重点为考生信息的真实性,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购买协议,最低工作年限3年,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参照示范区正式教师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要求
  (一)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3-7553179
  0373-7553035
  监督电话:0373-7553028
  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