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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招聘保健医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发布:2026-05-15 10:15:08 字号: | | 【 打印 】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招聘保健医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摘要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招聘保健医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已公布,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招聘保健医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正文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招聘保健医岗位工作人员1人公告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是洛阳师范学院直属幼儿园,位于洛阳师范学院校园内,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健医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人数

1

保健医

人事代理

医学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3)熟悉幼儿日常保健、常见疾病预防、急救及营养配餐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关爱幼儿,有耐心、责任心和亲和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素质,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接受。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rszp lynu.edu.cn。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为PDF文档);

  4.医师执业资格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为PDF文档);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档)。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招聘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招聘岗位人员缺考,能形成竞争的,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核成绩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8618769(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

  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30


  文章来源:https://www.lynu.edu.cn/info/1002/189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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