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新余市招聘全市纪检监察看护队员公告(24名)
江西新余市招聘全市纪检监察看护队员公告摘要2022年江西新余市招聘全市纪检监察看护队员公告已发布,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同意,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看护人员。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17:00时截止。现场报名:江西赣中人才市场(竹山路318号),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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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招聘全市纪检监察看护队员公告正文关于公开招聘全市纪检监察看护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同意,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体能测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男看护人员24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委托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看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4.身心健康无缺陷,无可能影响看护工作的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5.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6.户籍地为新余市户籍的或长居住新余市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5)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材料;
  (6)个人近期防疫码,行程码复印件2份。
  根据招聘需求,有相关经历或资质的,可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看护经历的,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17:00时截止。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江西赣中人才市场(竹山路318号),咨询电话:0790-6443870 2198800
  资格审查时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体能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5、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委托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组织。
  (1)体能测试时间:4月15日8:00(暂定)
  (2)体能测试地点:新余市体育中心田径场。
  (3)体能测试内容:立定跳远、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
  (2)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江西赣中人才市场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同时入闱)。如未到达1:2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面试时间:4月17日上午7:30(暂定)
  面试地点:江西赣中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有看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由江西赣中人才市场统一安排到市直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和聘用
  新余市纪检监察看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新余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新余市赣中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保障,基本工资2900元/月。每年享受工会、体检、工作餐等有关福利。一经聘用,劳务公司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看护津贴80元/日,食宿免费。
  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
  本公告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441341 6415889。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
  2022年4月7日
  文章来源:http://rcw.xinyu.gov.cn/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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