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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公示

发布:2025-08-26 12:21:22 字号: | | 【 打印 】
\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公示摘要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公示已公布,
公示期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止。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公示正文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公示


  按照《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7号)》中关于“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验,确定翟哲崎等17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止。

  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508/t20250825_3422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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