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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发布:2025-09-09 11:36:06 字号: | | 【 打印 】
\ 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条件复审及面试的通知摘要


  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条件复审及面试的通知已公布,复审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条件复审及面试的通知正文

 

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条件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根据《2025年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复审

  1.人员范围:笔试考试成绩已于2025年9月7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https://bm.zkybm.com/#/?code=ca09df),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次确定复审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请考生及时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内参加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兴隆路399号),联系电话0437-6209007。

  3.总体要求:详见招聘公告中“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第三款“资格条件复审”部分。

  4.提交材料:考生或者委托代理人要严格按照公告和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社保无缴费证明(报考专项招聘考生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和日期。复审中,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

  5.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没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的畅通,以便联系递补事宜,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二、打印面试准考证

  1.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9月11日8:30至9月13日8:30。

  2.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https://bm.zkybm.com/#/?code=ca09df)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凭面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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