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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2025-10-10 13:14:58 字号: | | 【 打印 】
\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摘要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公布,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面试当天考生7:00开始入场,7:30入场结束。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正文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7号)》总体安排,现就2025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5年10月18日。面试当天考生7:00开始入场,7:30入场结束。

  面试形式为“实际操作”考生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三、面试当天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封闭入闱。面试当天7:30前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

  1.不准面试时报告、透漏本人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

  2.不准穿(戴)行业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等参加面试(包括耳环、耳钉、项链、手镯、手表、发卡、头花、胸针、领带等);

  3.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携带或使用移动电话、智能手表(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计算机、对讲机、无线设备等具有记忆、存储、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的须按照相关要求封存保管,未按规定封存保管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违纪处理);

  4.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不准在候考期间大声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5.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

  6.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

  (三)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时,考生应按照要求答题。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区等候本人面试成绩。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公布后,需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确认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四)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的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适时点对点通知考生本人。

  (五)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需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注意交通安全,保证准时到达考试场所。

  (二)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面试工作如有调整,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510/t20251009_343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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