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长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公告
下半年长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公告摘要
下半年长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公告正文
下半年长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公告
经研究,2026年下半年长春地区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范围修改如下:驻长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户籍不是长春地区的考生也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要求如下:
1.使用已获得学历证书在长春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以研究生学籍代替户籍,在申请时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研究生学籍,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
3.其他认定条件以《长春市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4.请考生抓紧时间报名申请。
长春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jyj.changchun.gov.cn/xxgk/tzgg/202610/t20261015_3519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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