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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发布:2018-06-05 10:10:14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骨干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40名编制内骨干教师,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12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8﹞38号
  为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编制内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建邺区是南京市国际性、现代化城市中心。近年来,建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现代化走在了全省前列。一批品牌学校脱颖而出。南师附中新城教育集团、南外河西教育集团、中华中学教育集团、南京致远教育集团陆续成立,目前共有成员学校17所,后续还将开办更多优质学校,教育资源不断放大辐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jyq/jyqrlzyhshbzj/)、建邺区教育局网 (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jyq/jyqjyj/)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年龄要求:
  1)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地级市优秀青年教师以上荣誉称号或具“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5、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学科综合荣誉称号、优秀班主称号之一,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12日。
  2.报名方法:登录建邺区教育局网(http://www.nanjing.gov.cn/xxgk/qzf/jyq/jyqjyj/)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有关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建邺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将于 6月15日在建邺教育局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考生在笔试后次日登录建邺区教育局网查询成绩及资格复审、面试具体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注意:考生务必在参加笔试时将上述材料一并携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加试教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试教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其中综合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试教占面试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生可在面试后3日内登录建邺区教育局网查询总成绩及体检具体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建邺区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将根据区域内各学校师资、岗位情况及实际需求,对聘用人员适时调整岗位(学校)。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调配。
  四、本公告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5-87778242,87778244(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87778270(建邺区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