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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江宁医院第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19 09:56:04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南京市江宁医院第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29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医院2018年第一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医院()以及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jnhrm.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18年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2018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参加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请将考试成绩在报名简历中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往届是指2016、2017、2018年毕业未就业人员。
  2、2016年起至资格初审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未就业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不限”的岗位,其它留学归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岗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二类:一类为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另一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2)。
  (一)专科及以上岗位
  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及流程: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人才管理→会员注册、登录→职位招聘→相应的岗位→申请报名,状态显示“初审通过”方为报名成功。
  (3)报名咨询电话:025-52281873
  (4)报名帐号与身份证号关联,同一账号对应一名考生,请勿替他人代报名。造成的信息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初审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17: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南京市江宁医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方式: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 →人才管理→会员登录→我的简历→点击表格中准考证栏目下面的准考证号码→弹出准考证打印页面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 8 月2日开始至笔试前都可打印
  5、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附件2)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18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及流程: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人才管理→会员注册、登录→职位招聘→相应的岗位→申请报名,状态显示“初审通过”方为报名成功。
  (3)报名咨询电话:025-52281873
  (4)报名帐号与身份证号关联,同一账号对应一名考生,请勿替他人代报名。造成的信息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初审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17: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南京市江宁医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方式: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 →人才管理→会员登录→我的简历→点击表格中准考证栏目下面的准考证号码→弹出准考证打印页面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 8 月 2 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都可打印
  四、考试
  (一)专科及以上岗位
  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的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前,人事处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通过南京市江宁人员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于笔试后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学校盖章的方向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规培要求的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
  (二)硕士及以上岗位
  硕士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2)的招聘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须根据准考证上信息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和综合考核在同一天举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有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方向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规培要求的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根据岗位专业性质和特点,对考生进行相关理论与技能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
  五、体检及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护理应届生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合格者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25-52281873;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283144,  传真025-52281873。
  南京市江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