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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3名)

发布:2022-04-27 15:20:00 字号: | | 【 打印 】
\ 江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江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2022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报名、照片上传:5月5日09:00~5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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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学院教师队伍,促进技工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2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https://www.ntjsxy.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4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81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76年4月以后出生。
 
  4.文化课教师(岗位13-14、岗位19)须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高中(中职)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课教师(岗位01-12、岗位15-16、岗位20)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022年毕业,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2年4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5月5日09:00~5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5月5日09:00~5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5日~5月11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5日09:00~5月11日17:30。
 
  5.缴费确认:5月5日09:00~5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2年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5月13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岗位代码为01-12,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与面试组成。
 
  岗位代码为13-14,由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组成。
 
  岗位代码为15-18,由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与面试组成。
 
  岗位代码为19-20,由资格复审与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50%)、公共基础知识(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另行公告,请岗位代码为01-14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及时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风险报备,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匹配的专业素质及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岗位代码01-12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下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岗位代码15-18的,直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另行公告,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现场发放。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岗位代码为01-12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7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岗位代码为13-14的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岗位代码为15-18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岗位代码为19-20的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按各岗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标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布。岗位01-18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岗位19-20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四)面试
 
  岗位01-16、岗位19-20,面试包括微型课和答辩两个内容。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微型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岗位17-18,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岗位代码为01-12的,先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7的比例折算百分制得分,该得分再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如考试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再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岗位代码为13-14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岗位代码为15-18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如考试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岗位代码为19-20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在公示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课教师需承诺3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则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13-8509853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513-59000129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纪检室 0513-89193982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9193900
 
  联系人:钱老师 苏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22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gggs/content/eca4e099-4c9a-4eb8-981d-f852b7f3a1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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