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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营口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发布:2018-04-23 10:32:10 字号: | | 【 打印 】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面向我市适龄人群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告如下:
营口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专业技术岗位警务辅助人员7名(见附件5),均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营口市内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之间的公民。
  (三)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役士兵、公安民警子女不受学历限制。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高170cm及以上,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离职不超过一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5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
  地点:营口市公安局老信访接待大厅(老公安局东门南侧)
  报名办法: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信用证明(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有部队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以及其他可加分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5张(底色为红色),《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2、3可下载A4纸打印)填全进行现场报名。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咨询电话:0417-2655253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包含加分项)、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各阶段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进入政审、体检阶段。空缺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比例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一)笔试内容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参考资料《辅警招聘考试资料题库》(附件6)。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9:00至11:00。
  考试内容:《综合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体能测试:
  项目: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俯卧撑(男)。
  体能测试不达标者,直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录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见附件4)。
  (三)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在老公安局办公楼东门南侧信访接待大厅。
  (四)加分政策
  根据警务辅助工作特点和个人条件,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每人根据条件,可以重复加分。
  1、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伍军人报考的,每服兵役一年加2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5分;党员、服役时任班长的各加2分。服役期间获嘉奖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一次加10分。
  2、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加5分。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奖励的加10分。
  5、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加5分。
  6、对有驾驶A1证、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证、公文写作相关资质证书及在竞技体育方面成绩突出人员(市级以上单项成绩前5名者)可加5分。
  (五)政审考核
  由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重点审查加分人员资格和审核加分标准。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录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培训。
  五、聘用辅警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瑞泰金融押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四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所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应发1700元(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工龄和现实表现适当调整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专业技术级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应发首签合同前两年2200元,而后每满2年工资递增200元,最终达到月工资2600元为止(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交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三)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志愿,由市公安局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志由市公安局按规定统一配发。
  六、聘用辅警纪律监督
  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17-2655387
  特别提示: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
  二、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营口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