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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司法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

发布:2025-07-30 11:19:25 字号: | | 【 打印 】
\ 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司法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摘要


  
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司法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司法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正文

   

辽宁营口市老边区司法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

  老边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指引与初审、行政复议代办、法律咨询接待引导、人民调解受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之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的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

  (二)本市城镇户口;

  (三)热爱祖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管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配偶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提供部队证明材料;

  5.烈属提供烈属证明材料;

  6.报名者均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即《就业失业登记证》)、2寸照片一张。

  (四)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1900元/月,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补贴;工作地点:营口市老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时间按营口市老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417-3865254(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营东大厦1516

  营口市老边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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