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体检通知

辽宁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体检通知正文
辽宁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体检通知
按照《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补充公告》之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体检时间
2025年10月10日7:30
三、体检地点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四、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受检者备好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其他未尽事宜以体检医院有关体检须知为准。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4-22841830
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https://czj.shenyang.gov.cn/zwgkzdgz/tzgg/202510/t20251009_4916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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