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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第四次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发布:2025-10-22 10:49:49 字号: | | 【 打印 】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第四次公开招聘体检公告摘要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第四次公开招聘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第四次公开招聘体检公告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第四次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第四次公开招聘已结束,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8点前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健康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要求

  1、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黑色签字笔。

  2、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4、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请告知工作人员,因月经无法检查的项目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请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427-2631910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5_10/21_15/content-539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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