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公示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公示摘要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公示正文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公示
根据《兴隆台区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和《兴隆台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外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相关规定,经过公告、报名和遴选等程序,现将兴隆台区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如对拟聘任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司法局反映,并说明理由。
联系电话:0427-2310522,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4号兴隆台区司法局。
兴隆台区司法局
文章来源:http://www.xlt.gov.cn/2025_12/15_17/content-544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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