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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台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考察公告(二)

发布:2026-03-20 10:01:22 字号: | | 【 打印 】
\ 辽宁鞍山市台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考察公告(二)摘要


  
辽宁鞍山市台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考察公告(二)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辽宁鞍山市台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考察公告(二)正文

   

辽宁鞍山市台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考察公告(二)

  根据《台安县教育系统面向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面试、体检,共有1名考生进入考察阶段,现将考察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察要求

  1、本人档案材料。请被考察人员于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前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开具调档函。个人档案材料上交时,档案袋以及封签必须完好无损,否则不予接收。

  2、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的证明。请被考察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3、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请被考察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4、请被考察人员开具个人征信报告。

  5、被考察人员务必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联系。如无故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6、具体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公告发布后,请各用人单位立即安排考察事宜,被考察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412-4890303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安县教育局

  文章来源:http://www.lntaian.gov.cn/html/TAZF/202603/0177380963342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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