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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

发布:2026-04-10 11:26:31 字号: | | 【 打印 】
\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摘要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6: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正文

   

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

  根据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25〕35号)要求,为做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工作,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普兰店区拟招聘3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募、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大连市普兰店区和力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区计划招募3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

  三、招聘条件

  1.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农技推广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工作热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高中及以上(或同等学历)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能适应边远街道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较高的农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时间保障和身体条件。特聘农技员主要从四类群体中招募:

  一是农业乡土专家;

  二是农业种植能手;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农业方针政策以及农业法律法规。

  2.按照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部署,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情、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协助做好农作物秸秆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良种良技良法推广以及农民培训教育等工作。

  6.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6:00)。

  2.报名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区和力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普兰店区中心路二段94号劳动代理中心),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11-83162333。

  3.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携带:

  (1)《大连市普兰店区特聘农技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作证明1份

  (5)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提供农业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出具的一线服务工作证明。

  (2)农业乡土专家、种植能手:提供相关培训证明或结业证书、荣誉证书,以及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推荐意见。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提供相关培训证明或结业证书,以及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提供的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技能考核

  1.区农业农村局对劳务公司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劳务公司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表达、求职动机、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相关工作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表达、求职动机、实践经验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相关工作能力。

  七、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依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在普兰店人社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人员岗位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聘用人员要按要求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九、服务期管理

  签订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限不少于180天。特聘农技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辞退,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上岗或重新招募。服务期内特聘农技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的质量效益、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操作系统中上传有效工作日志等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街道办事处按照《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十、服务报酬

  特聘农技员服务报酬按照“服务费+奖励”的方式管理。

  十一、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普兰店人社官方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组织机构无关。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4ODACS4-xhAKeKzLIa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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