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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夏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发布:2015-06-23 09:31:04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宁夏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已公布。宁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宁夏自治区计划招募22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8:00-7月3日18: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宁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笔试时间为7月1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4 号)要求, 2015年我区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统一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人数、方式
  2015年自治区共招募22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中央分配和资助名额800名)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388名,支农780名(农林牧渔技术服务214名,农业信息科技特派员120名,城乡养老、医保协理员和乡镇民生服务协理员446名),水利服务71名,支医240名(医疗卫生服务174名,计划生育服务66名),扶贫721名(扶贫开发181名,扶残助残112名,税务社保费征缴实习生154名,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274名)。
  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仍按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
  2015年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重点是志愿为农村基层服务的当地生源毕业生,对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照顾(笔试成绩加10分)。鼓励农、林、牧、渔等专业类别的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支农、水利、扶贫服务项目。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
  4.年龄在27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采用网络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8:00-7月3日18: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内调剂。报名时,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络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对提供联络方式不准确或无效引发的误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现象,应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地级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必须于考试前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毕业生本人残疾证;贫困家庭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由县、区就业局提供),以便给予加分照顾(笔试成绩加10分),考试之后提供者,不予加分。
  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0日-7月1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笔试成绩加10分)。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地级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于8月1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须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15日前将本市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各地级市下达毕业生录用批复。
  (四)岗前培训
  8月中旬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培训时间由各市、县(区)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8月下旬,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自治区“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毕业生正式到岗服务。
  六、有关问题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全部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不实行捆绑参保)。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女性毕业生服务期间生育的,停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照服务协议中“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在岗服务的”规定,退出服务工作。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计算(2009年前招募的毕业生工龄以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
  5.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四)报考要求
  1.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2.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除退回多领的生活补助(含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本人须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生活补助。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
  (0951)503529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五地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咨询部门及电话:
  1.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951)6021173,6041173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号银川电视台西门南面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 (0952)2012792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南路13号
  3.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53)2028531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43号园林大厦6楼
  4.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人才交流中心    (0954)2076759
  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西路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5.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人事考试中心 (0955)7063946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2楼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宁夏“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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