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第四批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永宁县第四批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正文
永宁县第四批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要求,经永宁县就创中心审核通过,3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永宁县2025年第四批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
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情形,请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拨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9日(节假日顺延)
监督电话:0951—8019678
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nxyn.gov.cn/jryn/tzgg/202509/t20250926_5040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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