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公告(二)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公告(二)摘要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公告(二)正文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公告(二)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党人才办〔2025〕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管理规定(修订)》(宁医大总院〔2025〕115号)等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核、考察(考核)程序,现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4月2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邮编:750004,举报电话:0951-6744560(纪检监察室)、6743500(组织人事处)。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相关部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组织人事处
文章来源:https://www.nyfy.com.cn/hospitalization_guide1/detail_g7yU_47/18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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