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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招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

发布:2025-07-08 11:40:01 字号: | | 【 打印 】
\ 青海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招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摘要


  青海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招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已公布,
体检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青海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招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正文

 

 青海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招聘总成绩公布及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5年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共计80人。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

  (二)体检地点

  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大道与扎碾公路交叉口西南340米)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在体检当日上午8:30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白底小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约430元,在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海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放弃体检的书面说明。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海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成绩计算和递补原则

  根据《2025年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2025年海东市行政执法机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入体检的考生,如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考生体检期间,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2-8612947 8613750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46130a5e5ca1fa2c11e99c8b221ff1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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