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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2026-05-26 14:15:49 字号: | | 【 打印 】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1人)摘要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1人)已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1人)正文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年满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类专业毕业;

  4.具有较强语言文字功底、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的制作发布,能熟练使用单反相机、摄像机等设备,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的办公、图像编辑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司法事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其他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尚未注销或转让仍在经营的,有未了债务纠纷的;

  8.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投递简历至邮箱:1723272555 qq.com,电子版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彩色照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20时。

  (二)面试。从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如有其他材料一并携带,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等材料;(采用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即未通过初步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面试合格后进行现场测试。新闻宣传岗测试项目为新闻采编、视频剪辑,需在60分钟内完成新闻稿件1篇(800字左右)、视频作品1个(30秒左右),素材由本院指定;

  (四)考察和体检。面试及能力测试合格后确定招聘人选,由本院对招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内容。考察合格即组织体检;

  (五)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为合同制用工,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拟聘用人员在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规定待遇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待遇。

  咨询电话:0997-4677716、18999666068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GE-cj9GyCKp2QqWZhl5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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