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招聘2人!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摘要
招聘2人!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正文
招聘2人!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缓解我校教师不足现状、充实学校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经报县教育局同意,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采用现场备课与试讲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用,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2.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1名,
体育教师:1名(足球教练)
3.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要求
(1)临聘教师需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2)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6.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若有隐瞒病史的情况,经核实后,则视为合同自动终止,不再履行)。
5.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
1.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0日﹣9月1日
2.地点: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教学管理处;异地临聘人员可以拨打电话联系(联系人:普果,电话:15809746008)。
3.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兴海县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写报名信息要求真实、有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考生资格审查: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名截止后,核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或1:2的比例正常进行面试。
6.招聘方法
(一)面试(试讲)
1.面试时间
2026年9月1日(上午10:00-12:00)
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聘公告,于规定的面试日期当天上午9:30前到达考点,统一集合参加面试,10:00前未到达考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到试讲地点候考。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流程
面试按照入场、点名、签到、抽签、备考、面试、确认面试成绩的程序进行。
3.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仅通过试讲方式考核,应聘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对应学科内容的试讲。满分为100分,现场授课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按试讲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准备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
4.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
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并列处理
在试讲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体检、公示
1.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
2.公示: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海县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微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经请示县教育局同意,方可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7.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临聘教师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临聘教师在合同期内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将解除劳动合同。针对本次招聘的岗位,由于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的临聘教师空缺岗位1年内按照本次招聘成绩依次递补聘用。1年期限满后不再递补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将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招聘,并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临聘教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4.临聘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劳动报酬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劳动报酬由政府统一发放,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发放11个月(不扣除三金,每月实发3500元整)。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fG5oGEAhuRvP4t3MZf2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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