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名优退休教师下乡兴教计划第八批招募公告
“常青树”—名优退休教师下乡兴教计划第八批招募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大力推进我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发挥名优退休教师的作用,我市将继续开展“常青树——名优退休教师下乡兴教计划”(以下简称“常青树计划”)。现将2017-2018学年度的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岗位
“常青树计划”的服务范围为成都市郊区(市)县农村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
“常青树计划”服务岗位为: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简阳市分别设学监和导师岗位;金堂、新津、邛崃、蒲江设立导师岗位。
二、聘请对象和条件
1、聘请对象
全国各地中小学名优退休教师;
2、聘请人数:40--50人
3、服务期限:2017年9月—2018年7月
4、聘请条件
(1)学监条件
①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③具有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教育教学管理行政职务;获得过全国、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设岗区(市)县工作生活环境。
(2)导师条件
①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具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教师;
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适应设岗学校工作、生活环境。
三、岗位职责
1、学监职责
学监负责对设岗区(市)县就本区域内农村义教段学校课堂教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业务指导。
2、导师职责
导师负责所在学校课堂教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等业务指导;开展专题讲座,进行专业引领、学科示范,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四、管理办法
“常青树”计划教师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流动,若确因工作需要,经服务学校同意,设岗县教育局批准并报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可在设岗县内的中小学间或者跨区域的教育集团内的学校间流动。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和保险按有关待遇标准执行。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批准可续聘。
五、待遇标准
(一)学监待遇
1、每人每月5200元补助(含基本工资、课时补贴、旅游、交通、通讯补助、医疗补助等)。
2、由当地政府(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不少于10平方米,同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3、每人每年4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免费常规体检一次。
5、颁发“成都市常青树计划”聘书。
(二)导师待遇
1、享受每人每月4600元补助(含基本工资、课时补贴、旅游、交通、通讯补助、医疗补助等)。
2、由当地政府(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不少于10平方米,同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3、每人每年4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免费常规体检一次。
5、颁发“成都市常青树计划” 聘书。
六、聘用程序
(一)招募报名阶段:2017年7月24日至8月25日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号)
2、网上报名 cdjycqs@163.com
报名表可在成都市教育人才网上下载(www.cdjyrc.com)
咨询电话:028—86696600 028—86126931
(二)考核选拔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9日
1.资格审查。按照相关的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考核选拔。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严格按条件进行考核。
(三)聘用准备阶段:2017年9月12日至9月23日
1.拟聘教师体检。业务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聘请。
2.工作岗位对接。组织拟聘教师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填报志愿和岗位需求表,合理进行统筹调配,确定工作岗位。
3.郊区(市)县教育局推荐的优秀退休教师,经考评合格的原则上可以选派至本区(市)县的三圈层义教段农村学校工作。
(四)选派上岗:9月26日——9月30日
召开2017~2018学年度“常青树——名优退休教师下乡兴教计划”工作会,颁发聘书,送聘上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