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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发布:2018-03-21 17:05:22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已发布,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12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入口)。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执行(附件2)。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如下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职位要求彝语口语测试合格的,须在网上报名前进行彝语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网上报名。报考职位需要户籍限制的,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2年3月22日至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见《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三、排序方式
  凡拉通排序的职位,在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彝语测试
  本次考试有彝语口语要求的职位(职位编码为26100191),报考人员必须先通过彝语口语测试方可进行网络报名。
  1.彝语口语测试申请。
  需要参加彝语口语测试的考生,请自行下载《乐山市彝语口语测试登记表》(见附件3),并规范填写,请务必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近期两寸标准照2张和2份《乐山市彝语口语测试登记表》,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社局审核盖章,逾时不再办理。峨边县人社局联系电话: 0833-5223500。
  2.测试时间、地点。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到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社保局大楼4楼会议室)报到,报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乐山市彝语口语测试登记表》,逾时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试。
  3.测试方式、标准和要求。
  (1)测试方式。以彝语口语现场交流形式进行。考官根据测试题用彝语提问,考生用彝语作答,考生测试结果当场宣布。
  (2)测试标准。报考者须根据国务院1980年8月1日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为依据,以圣乍话为基础方言,以喜德语音为标准音,熟练运用彝语口语进行交流,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3)评判标准。各考官根据每一考生彝语口语实际水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评判,5名考官中,有3名及以上考官评出的成绩为合格者,该考生的测试成绩为合格。
  (4)测试时间。考生根据考官提问,完成答题即可。
  (5)考生务必遵守测试纪律。通讯工具在测试前要按要求存放,不得携带进入候考室和考室,不得与工作人员和考官单独交流,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作违纪处理。
  (6)测试成绩公布。参加测试考生的成绩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测试合格的考生即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
  (二)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市级部门的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的资格初审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3月22日至29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2018年3月22日至28日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它职位。2018年3月28日8:00至29日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3月22日至28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我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三个艰苦边远地区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3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温馨提示:笔试、申请加分、面试、体检等阶段都需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指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下同)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1012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温馨提示: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加分材料,不能委托他人代交材料,加分公告将不再单发,请考生按此公告及时办理加分申请。加分结果公示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开发布。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查询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于6月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市、区)的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7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为0分或者有违纪行为被取消单科成绩者均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
  1.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事企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社区(村组)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请考生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规定(见附件2)办理。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在职人员(非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阶段需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7月13日- 16日。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由乐山人事考试中心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只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组织实施。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县(市、区)职位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含派驻乡镇的国土资源执法机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通过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考录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新录用的县(区)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考生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从网络报名至体检阶段,所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招考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没有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察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彝语口语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出现的培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0833—12388   0833—212537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乐山市市中区0833—2131732
  乐山市五通桥区0833—3301593
  乐山市沙湾区0833—3432456
  乐山市金口河区0833—2713333
  峨眉山市0833—5528066
  犍为县0833—4252591
  井研县0833—3720411
  夹江县0833—5655426
  沐川县0833—4602765
  峨边彝族自治县0833—5223500
  马边彝族自治县0833—4511357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0833—2413771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43097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833—2131153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33—2451962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3—2139052
  乐山市博览事务局0833—2438077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833—2431970
  乐山市统计局0833—2139678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0833—2428517
  乐山市林业局0833—2446469
  乐山市司法局0833—2558360
  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0833—2130897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833—5520471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0833—2443340
  乐山市水务局0833—2108309
  乐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131703
  中共乐山市委老干部局0833—2443470
  乐山市人社局人事科0833—2121611
  十、本公告由乐山市委组织部(0833-2440158)、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441824)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