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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滨州市高新区交警大队招聘简章

发布:2017-08-15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滨州市高新区交警大队招聘10人简章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8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滨州高新区高十二路535号,高新区交警大队办公室。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滨州市高新区交警大队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协助公安交警开展道路交通巡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重大警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户籍不限,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复原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至27周岁。
  4、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身体匀称。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纹身。
  6、有机动车驾驶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8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滨州高新区高十二路535号
  高新区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3-3309468。
  手机:15165437198。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底版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张,身份证、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报到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按照60%、40%的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面试: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体能测试:分为4×10往返跑、引体向上和1000米三项,分别按照3:3:4的比例计入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录取办法
  1、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
  2、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及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3、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五、岗位职责
  人员经录用后,与高新区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高新区交警大队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不占用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
  六、录用后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执行2个月的试用期;基本工资待遇约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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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报名登记表》
  高新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