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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平邑县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122人)

发布:2019-08-23 22:39:06 字号: | | 【 打印 】
  临沂平邑县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122人)已公布,招聘102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9:00 —8月29日下午5: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党的知识)。山东公务员考试用书也适用于该科目复习。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平邑县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适应乡村组织振兴和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力量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7〕39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2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平邑县户籍或平邑县生源;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电子办公设备;

  (四)年龄要求:报考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要求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及之后出生)。报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2日及之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报考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要求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19年8月22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102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共122人(招聘岗位及招考数量见附件1)。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派遣。本次招聘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全部到各镇街(含开发区,下同)工作区工作;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到平邑街道城市社区或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

  (二)岗位职责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主要负责本工作区所辖各村(社区,下同)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建设过硬农村党组织。

  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服从接受街道或开发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7日上午9:00 —8月29日下午5: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三)资格审查及交费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27日10:00—8月30 日上午12:00。凡逾期不参加网上审查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8月27日上午11 :00至8月31日上午12: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2:30-6:00),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笔试时间:9月7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4日至7日。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党的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面试安排: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公布。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要在9月12日上午9:00— 13日下午5:00期间,到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明生路与天宝路交汇处)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9年平邑县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5、笔试准考证;

  6、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8、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报考的,应提交所在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告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如相关岗位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在其他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选岗。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分岗位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选岗,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派遣至相应工作岗位。首次聘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七、待遇与管理

  1、工资待遇每月2800元左右(含基本报酬、考核奖励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

  2、各镇街党(工)委负责被聘用人员的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报酬评定、劳动合同续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工作。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方,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9—4212031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

  2019年8月22日

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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