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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21-04-14 20:33:10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019会议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山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xgwy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新能源产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主要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保护协作、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统计研究;管理山西省知识产权维权信息服务平台;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投诉举报服务工作;参与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技术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7名,均为专技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各学历阶段均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12日由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019会议室。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即由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注明所学专业和主要研究方向并加盖公章;

  3. 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首页目录,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研究性文章。前二者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研究性文章请提供论文全文(注明论文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卷期页、终止页),其题目和摘要翻译为中文;

  4. 获专利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

  5. 留学人员限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派专业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收取原始材料,之后各岗位依据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三名专家组成评判小组进行评判确定是否符合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主要公告以下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主要研究方向)。

  资格审查的内容即为考生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特别说明:主要研究方向和证明材料应包括:(1)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2)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研究性文章;(3)专利;(4)学位论文首页目录。以上四项中至少有三项以上基本一致。

  (四)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核)

  考核参照结构化面试,结合面对面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核内容以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业务潜能等综合评判为主,包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表述能力、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硕士研究生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本次招聘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予以公示。

  考核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予以公告

  考核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

  根据考核成绩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考生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其放弃资格。

  严格规范,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小组,考察时深入细致,规范实施,全面考察,防止考察失察、失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如有笔试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呈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山西省人社厅批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查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提前准备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出示,如应聘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人员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服从招聘组织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1-7680430

  监督电话:0351-7680295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4/t20210412_206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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