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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发布:2025-10-17 09:32:14 字号: | | 【 打印 】
\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摘要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已公布
,申报时限: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正文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县就业见习工作稳步发展,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高青年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临汾市青年见习管理办法》(临人社发〔2020〕23号)、《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扩规模提质量招募计划的工作方案》(临人社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特面向全县征集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各类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二、征集条件

  就业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地管理。

  (二)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见习要求

  (一)见习期限: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助。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四)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申请方式

  本次岗位征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各用人单位先申报线下资料再提交线上资料:

  (一)线下方式

  1、申报地点:吉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吉县新城政务综合大楼4楼会议室)

  2、申报材料:

  (1)临汾市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

  (2)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3)单位简介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线上方式

  用人单位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见习单位并申报见习岗位,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详见就业见习操作手册(附件3)。

  五、申报时限

  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郑主任13593532471

  张股长15935770315

  咨询地点:吉县新城综合服务大楼413办公室


  1.临汾市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3.就业见习单位手册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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